按照《黔东南州林业局关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的通知》要求,州林业于9月21日到榕江县开展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随机抽取榕江县4家企业(公司),分别对苗木质量、林木采伐、林地手续办理和风景名胜区管理进行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检查组执法人员及检查对象抽取情况
(一)执法人员
本次检查从州林业局执法人员名单中,随机抽取了2名执法人员,分别是黔东南州森林资源管理科科长廖琦伟和黔东南州自然保护地发展中心副科长曾宪官,组成执法检查工作组到公司(企业)开展检查。
(二)检查对象
通过“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共抽中4家:贵州瑞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榕江县林工商公司、榕江溪口水库建设项目部、榕江县风景名胜开发利用中心。
二、检查内容及方式
苗木:检查营业执照;查看生产经营档案;看生产标准;看检验手续(自检)。
风景名胜区:检查风景名胜区否存在违建;乱开滥发资源破坏情况;非法采石采砂采矿;景区安全情况;《年度第1批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人类活动问题点位核查台账》核查整改情况。
林木采伐:检查采伐是否超出许可面积、蓄积、规定时间期限;采伐是否按照许可证规定的更新内容进行造林更新。
林地手续办理:检查水库是否占用林地,林地手续办理情况;是否存在未批先建行为。
(二)检查方式
检查组采取现场抽查与内业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组每到一家企业(公司)首先查看批复文件、经营许可范围、询问种苗销售渠道、范围等相关资料后,再到实地逐一进行复核。
(三)判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贵州省林木种苗条例》及其配套法规、规章、《贵州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定》(黔林资通〔〕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风景名胜区条例》《贵州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检查结果
经过对4家公司(企业)进行检查,检查组认为均在许可范围内生产经营,未发现违法违规的现象。
黔东南州林业局
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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