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个小伙在浙江杭州景区内摆摊拍照收费差点被罚款的消息引起大家热议。
不少人都在询问违反了哪条规定。其实呢,这是违反了“浙江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根据“浙江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风景名胜区内的景物除按照规定禁止摄影、摄像的以外,应当允许游客摄影、摄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景物周围圈占摄影、摄像位置,不得向自行摄影、摄像的游客收取费用。
浙江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而本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在风景名胜区内圈占摄影、摄像位置,或者向自行摄影、摄像的游客收取费用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三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浙江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说是罚,肯定是景区工作人员劝导四位小伙的一个手段,告知其事情的严重性。而且当事人也是出来说明工作人员是缓和玩笑的一个态度。这里也对当事人提出表扬肯定,敢作敢当。
03:52其实景区都会有类似的规定条例,这样的规定也是为维持我们游览景区的秩序做保障。
河北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安徽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让我们共同维护好景区秩序,开开心心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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