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学期结束工作和
-学年度教学时间安排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教体局、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社会发展局,市直学校:
根据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课程计划、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江西省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若干规定》和《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本学期结束工作和-学年度教学工作时间作如下安排,望认真遵照执行。
一、本学期结束工作安排
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非毕业年级、特殊教育学校、中职学校本学期于7月5日结束,暑假从7月6日起至8月31日;普通高中非毕业年级本学期于7月15日结束,暑假从7月16日起至8月31日。初中毕业和升学文化考试时间为7月17日至7月19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为7月20日;初三、高三年级分别于中考、高考后放假。
二、-学年度教学时间安排
1.第一学期
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年9月1日(星期二)开学,学生办理报到、缴费、注册手续,9月2日(星期三)正式上课,全学期23个教学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寒假从年1月30日起(农历十二月十八日)至年2月27日(农历正月十六日);全市普通高中寒假从年2月5日(农历十二月二十四日)至年2月27日(农历正月十六日)。
2.第二学期
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年2月28日(农历正月十七,星期日)开学,学生办理报到、缴费、注册手续,3月1日(星期一)正式上课,全学期19个教学周。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非毕业年级、特殊教育学校、中职学校暑假从7月1日起至8月31日;普通高中非毕业年级暑假从7月9日起至8月31日;初三、高三年级分别于中考、高考后放假。
三、相关工作要求
1.严格假期时间规定,合理安排假期活动。各校必须按文件要求统一安排开学、放假及教学活动,不得随意变更。除高一年级可组织暑期提前军训一周外,所有中小学校不得提前开学。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对假期时间进行调整的,须书面上报市教育局,经核实批准后方可实施。各中小学校要合理布置学生假期作业,确保学生有自主安排活动的时间,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教育引导工作。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下,鼓励引导学生利用假期积极参加科技、体艺、文化活动和“假期读好书”活动,参与社会实践,走进大自然,丰富生活,陶冶情操。
2.切实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减负提质增效。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规定,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合理安排好学生每天在校作息时间,严格落实课程计划,开齐开足所有课程,不得随意调整、增减课程和课时;严禁寒暑假违规补课,除高三年级可根据教学需要在寒暑假适当安排补课外(时间不超过假期三分之一),全市中小学(含民办中小学)一律不得占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坚决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开学要切实做好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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